关于开展“‘十四五’精轨逸智领航者十大风云人物与十大创新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十四五’精轨逸智领航者十大风云人物与十大创新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轨道交通相关单位:

 

为推动轨道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表彰在“十四五”期间为轨道交通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机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行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现决定开展“‘十四五’精轨逸智领航者十大风云人物与十大创新机构”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从事轨道交通科研、设计、施工、装备制造、运营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十大风云人物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轨道交通行业从业[10]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且目前仍在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

 

2. 专业能力与业绩成果

 

• 在技术创新方面,主持或作为核心技术骨干参与完成至少一项轨道交通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工作,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研发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得到行业广泛认可;如该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将予以优先考虑。

 

• 在工程实践方面,主持或参与过国家或省级重大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关键环节工作,成功解决了项目中的复杂技术难题,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示范作用;所负责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省部级及以上工程奖项者优先。

 

• 在行业贡献方面,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担任主要起草人完成至少一项轨道交通相关标准的编制;或在行业学术组织、技术交流平台中担任重要职务,通过组织学术会议、技术培训、专家咨询等活动,为行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轨道交通领域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其研究成果为行业决策提供关键支撑。

 

• 在企业发展方面,作为企业核心管理人员或技术带头人,带领所在企业在轨道交通市场竞争中取得显著成绩,企业在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并在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形成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二)十大创新机构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 申报机构须在轨道交通行业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拥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创新团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

 

• 科研投入方面,机构近三年持续加大对轨道交通领域的科研经费投入,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科研人才队伍,其中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占比达到一定比例,且拥有多名行业知名专家学者或技术骨干作为创新引领力量。

 

• 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具备先进的科研设施和实验条件,为开展轨道交通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联合攻克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成果。

 

• 技术创新成果方面,近五年内取得多项轨道交通领域的核心技术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应用,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研发成果在国内重大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有效提升了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建设运营效益,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且专利技术实施转化率高。

 

• 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方面,机构注重创新成果的市场推广和应用转化,通过技术转让、许可使用、技术入股等方式,与行业内其他企业开展广泛的技术合作,实现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和规模化效益;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将自主研发的轨道交通技术和产品推向国际市场,提升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创新品牌形象,对其他机构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引领效应。

 

三、评选流程

 

1. 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个人和机构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2. 初审阶段: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与候选机构进入复审环节,初审结果将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评选委员会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3. 复审阶段:通过初审的个人和机构需进行现场答辩(个人可通过视频方式)或补充提交详细的技术报告、项目案例分析等材料,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人与候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复审结果预计于[2025年4月15日前]公布。

 

四、奖项设置

 

入选的十大风云人物与十大创新机构将在行业年度峰会[2025中国智慧轨道交通学术论坛G50]上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奖金,并通过行业主流媒体、专业期刊、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展示其先进事迹和创新成果,提升其在轨道交通行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为行业树立标杆典范,引领广大从业者和机构积极投身于轨道交通事业的创新发展。

 

五、联系方式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668号

联系人:张工、汪工

联系电话:13120951170

电子邮箱:zhangfeiyang1@rail-stdaily.com

 

本次评选活动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挖掘和树立轨道交通行业的优秀典型,促进人才成长和技术创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欢迎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共同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申报表-“‘十四五’精轨逸智领航者十大风云人物与十大创新机构”评选活动.docx

 

中国轨道交通科技成果奖评价组委会

《轨道科技》全媒体

2025年1月10日

 

往届颁奖活动现场

 

 

相关链接:

2024年度轨道交通科技成果奖入选名单与颁发时间揭晓!

2023年度中国轨道交通科技成果奖名单揭晓!

 

会议专题

更多》

专访

更多》

电子杂志

更多》

学会/协会

更多》
创建时间:2025-01-10 16:15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