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综合监控系统采购
招标部分估价:16886.9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合同的工程内容包括综合监控系统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接口管理、制造、工厂监造及测试、出厂检验、包装、供货、付运、存放、安装督导、现场测试、核证、协调、性能审核、联调、备件、培训及在试运行和缺陷通知期内修补缺陷并提供维护和维修服务,并符合合同条件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有综合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金额不小于人民币6500万元)。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站台门采购及安装
招标部分估价:12957.0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含深圳湾口岸站、登良东站、后海站、科苑站、深大东站、深大站、科兴站、松坪站、西丽火车站、石鼓站、留仙洞站、白芒站、应人石站、罗租站、宝石路站、上屋北站)站台上所有站台门系统的设计、协调、建造、样机测试、验证、生产、供应、运输、交付、安装、测试、性能确认及演示、调试以及2年缺陷通知期限内的维修和缺陷纠正。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规范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2)投标人必须是站台门系统设备生产商;(3)投标人必须具有站台门系统SIL2等级及以上认证;(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总承包商的身份在国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地铁工程全自动驾驶线路站台门系统总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电梯及自动扶梯
招标部分估价:2423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电梯及自动扶梯招标范围包括13号线深圳湾口岸站、登良东站、后海站、科苑站、深大东站、深大站、科兴站、松坪站、西丽火车站、石鼓站、留仙洞站、白芒站、应人石站、罗租站、宝石路站、上屋北站、内湖停车场范围内所有电梯及自动扶梯采购、安装服务及3年缺陷通知期限内的维修和缺陷纠正。具体内容详见 “规范要求(另册)”。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或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资质须含无机房电梯;自动扶梯制造资质高度应大于15 米);3、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B级或以上(电梯及扶梯);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轨道交通行业的电梯及自动扶梯供货、安装业绩(合同金额在1.3亿元或以上)。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主体单位)须为自动扶梯的制造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来源:相关公告